發布時間:2023-06-12 14:28:09 瀏覽:次
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委托,就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花園路校區、信陽校區安保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潛在供應商參加磋商。
一、項目名稱: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花園路校區、信陽校區安保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豫水職采2023-011
三、項目預算金額(人民幣):844800.00元,最高限價:844800.00元;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本項目落實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五、項目基本情況:
5.1采購內容: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花園路校區、信陽校區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的安保服務。本次安保服務需招聘人數為22人,招聘人員年齡不超過50歲,其中40歲以下人員不少于4人。
5.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服務期限:一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5.4服務要求:滿足采購人要求
5.5質量要求:合格
六、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6.1供應商應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條件:
6.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
6.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實際提供,或者基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聲明函);
6.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23年1月以來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金);
6.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加蓋供應商公章的聲明函);
6.2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定,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鹃_標時,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通過“信用中國”網(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網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的失信被執行人、“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http://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及相關證據與其他文件一并保存。查詢時間:本項目評標結束之前】。
6.3供應商須具有公安機關部門頒發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6.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6.5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6.6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否。
7.1時間:2023年 6 月 13 日至2023年 6 月 19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7.2方式: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持授權委托書原件及營業執照復印件到鄭州市高新區蓮花街11號紐科企業1號樓A424室領取磋商文件;
7.3售價: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
8.1時間:2023年 6 月 25 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8.2地點: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鄭州高新區蓮花街與雪松路交叉口東南角蓮花街11號紐科企業1號樓A427室)
8.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9.1本次磋商公告同時在《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官網上發布,其他網站轉載只供參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9.2公告期限為三個工作日。
十、本次采購聯系事項:
采 購 人:河南水利與環境職業學院
聯 系 人:蘇老師
電 話:0371-65821017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136號
采購代理機構:智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高新區蓮花街11號紐科企業1號樓A424室
聯系人:朱先生、張女士
聯系方式:0371-5627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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